關于網站ICP備案流程的通知
根據信息產業部令第33號令、34號令要求及公安部33號令的要求,未經備案,不得在境內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。工信部ICP備案由我司備案部門協助辦理,公安部備案請備案單位自行登陸www.beian.gov.cn,并與單位辦公地所在分局的網安部門聯絡。
由于公安部備案系統升級,原在2016年4月前已獲得公安部網站備案號的單位,需再次通過上述網上備案平臺重新提交備案信息。
因我司辦公地址變更,備案工作相關業務(面審、收件地址等)隨之變更,新地址如下:
酒仙橋面審地址: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北路甲10號IT產業園402號樓德信大廈北京光環新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層
東直門面審地址:東城區東中街東環廣場A座B1 北京光環新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此地址只作為面審地址,核驗單請郵寄到酒仙橋)
特此告知